午膳安排
學生午膳安排
家長可選擇下列方式安排貴子弟的午膳,詳情臚列如下,敬請細閱:
午膳方式 | (一)學生自備 | (二)家人送膳到校 | (三)訂購午膳飯盒 |
送膳時間 | 由學生於上學時帶備回校 | 1. 周一至周四 下午12:15至下午12:45 2. 逢周五提早半小時 上午11:45至下午12:15 3. 逾時不候 | 由午膳供應商於 中午12:00左右送抵學校 |
送膳地點 | 不適用 | 一至六年級均放於接待處對面的指定班別層架上。請家長送膳後隨即離開,無須親自把午餐交予貴子弟。非午膳用品,不能置於架上。 | 由午膳供應商直接送往課室 |
取膳方式 | 不適用 | 由午膳供應商職員或午膳大使直接送往課室門外 | 由班主任於課室內派發餐盒,學生須依照所訂餐號取餐,不可隨意更改。 |
收拾午膳用品方式 | 學生自行收拾用品回家 | 學生自行收拾用品回家 | 由午膳供應商員工協助,把飯盒、廚餘送返午膳供應商處理。 |
所需預備物品 |
|
| |
學生每天須帶備的午膳用品 | 1. 食具(只可帶匙、叉或筷子) 每日帶回家清潔,每天自行帶回校使用 2. 濕毛巾/濕紙巾(清潔自己雙手、食具或托盤用) 3. 所有托盤必須寫上姓名、班別、學號,托盤平日將放在學校,假期時(如周末)帶回家清潔 |
在校免費午膳津貼
在校免費午膳津貼事宜,有關詳情臚列如下:
- 符合下列所有條件的小一至小六學生方可參加上述計劃:在學生資助計劃下,獲得該學年「全額津貼」;就讀全日制官立、資助(包括特殊學校)或直接資助計劃的全日制小學;及由其就讀的學校安排午膳(註:學生自備午膳不會獲提供資助)。
- 資助原則:有關撥款將會由教育局直接發放予參加學校,由學校代合資格學生繳付有關費用。
- 注意事項:
- 家長自行決定參加與否,唯申請者必須繳交上述「全額津貼」證明文件副本,校方才會為申請者辦理有關申請事宜。
- 原則上,午膳資助的生效日期應以家長提出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申請的日期起計算,家長不可追溯申請日期之前的午膳費用。
- 由於學生資助計劃的申請審核需時,而午膳費用普遍需要預繳,對於提交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申請時正等候學生資助計劃的審批結果,並已為其子女繳付午膳費用的家長,若日後能提交所需的證明文件,學校會安排午膳供應商將有關款項退回予家長。
- 至於在學年開始時不擬申請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的家長,日後亦可向學校提交申請,(只須補交上述「全額津貼」證明文件副本)予班主任。但請留意,午膳資助只會自家長向學校提交申請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的日期起計算,家長不可追溯該日期之前的午膳費用。
- 學校會根據學生資助處提供的資料核實學生的資格,若發覺學生不符合及/或經該處覆核後證實不符合「全額津貼」資格,學校會通知家長自行支付午膳費用予午膳供應商,並會要求家長退還學校已代繳的午膳費用。
- 家長提交的資料只會用於處理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的申請。
- 如有需要,本校會將貴子弟的姓名轉交午膳供應商,惟只限作處理「在校免費午膳」的相關用途。